教育部改革要求
一、美术类一般不校考,其他类严格控制考点
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2020年起,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专业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确有必要在异地设立考点的,须经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且校外考点数量最多不得超过5个。
高校应加强校内外考点管理,确保校内外考点的组考工作标准一致、程序一致、监管一致。艺术类专业点设立不足四年的高校,凡省统考涉及的专业,一律不得组织校考,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高校确定的校考合格人数不得超过上一年度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
由此可见,艺术统考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高,对于录取的影响越来越多,其中以美术设计类最严重,甚至有些省份已经变成了“统考定终生”!
二、逐步提高文化课控制线
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因地制宜、分类划定、逐步提高艺术类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中,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未合并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在合并原普通本科第二、三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在仅保留一个普通本科批次的省份,原则上不得低于合并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舞蹈学类、表演专业可适当降低要求;确需过渡的省份,应在三年内调整到位。适度提高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等有关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的相关专业不得低于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设计学类专业参照执行。
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省(区、市)普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录取期间,各省(区、市)和高校不得为了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初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三、继续扩大和推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鼓励各省(区、市)积极推进在艺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增加高校和考生的双向选择机会,提高考生志愿匹配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满足高校艺术人才选拔需求。试点开展艺术类专业一档多投模式的省份,应统筹兼顾,适当提前投档工作时间。
山西省: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本科(美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实施范围为使用我省美术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专业)。
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是根据“考生之间,分数优先;考生志愿,遵循顺序”的投档原则。
①成绩排序,确定位次:将同一报考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的考生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位次;
②按照位次,检索投档:按照考生位次逐个进行投档;如某考生填报第二批本科C类的体育类专业的8个平行院校志愿,当对该考生投档时,依据该考生填报的A、B、C、D、E、F、G、H 8个平行志愿院校顺序,由计算机从A志愿院校开始依次检索,当检索到该考生填报的某个志愿院校有缺额时,即将该考生档案投到该院校。
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志愿栏设置为8个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置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二批本科C类的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试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划定的美术类专业第二批本科C类最低控制线,按照综合成绩平行志愿模式投档,高校按照招生章程中录取原则录取。
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70%+文化成绩÷750×100×30%。考生成绩排序规则是:先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总分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如果文化成绩总分相同时,再按文化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文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为:①语文;②数学;③外语。
北京市:美术联考的考试范围扩大
速写科目考试范围从“人物头像临摹、默写或写生”扩大到“人物头像、圆雕或石膏像临摹、默写或写生”
速写科目考试范围从“人物静态或动态动作临摹、默写或写生”扩大到“人物静态或动态动作及场景临摹、默写或写生”
色彩科目不变,仍然是“静物临摹、默写或写生(限于水粉或水彩)”
安徽省:逐步提高文化课控制线
我省2020年按艺术(文)、艺术(理)分别划定本、专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本科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学、电影学、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专业原则上不低于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高职(专科)一般不低于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本科院校(专业)的本科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由各招生院校自主划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我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院校艺术类本、专科文化分数最低录取控制线依照我省划定分数线执行。 根据教育部对艺术类文化课成绩的要求,我省将逐步提高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要求,直至达到普通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其中艺术学理论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设计学类等达到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实施办法另行通知。
上述信息摘选自《2020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广西:调整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
2020年投档录取时,使用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对高考总分和相应科目艺术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高考总分 ×30%+艺术成绩×(750/300)×70%。综合分相同时,按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排序,相应艺术专业类别的统考成绩也相同时,按高考总分排序。
往年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总分×20%+艺术成绩×(750÷300)×80% 湖北省:拆分美术类为设计学类、美术学类招生
从2020年起,将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分开公布计划、分开公布文化分数线、分开投档录取和分开公布投档线。
上述信息摘选自《2019年湖北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
浙江省:调高艺术类文化线
2020年起,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逐步提高文化成绩要求。
辽宁:调整美术类录取批次,取消编导类统考
一、调整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
1.从2020年开始,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本科提前批部分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批次,将“艺术类本科提前批”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调整到“艺术类本科批”。
2.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录取,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美术类平行志愿按综合成绩投档,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使用我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但不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的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录取,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将报考该校的文化课成绩合格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
二、调整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
1.从2022年开始,调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戏剧与影视学类省统一考试专业。
2.“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两个专业继续实行省统一考试,考试形式和内容不变;取消“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等3个专业省统一考试。取消的省统一考试专业,招生院校可自行组织校考或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并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
上海市:录取批次调整,实行平行志愿
艺术类本科阶段招生设置甲、乙两个批次,各设顺序段和平行段志愿,志愿先后次序为:
①批次顺序段。设置1个顺序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②批次平行段。设置10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③批次顺序段。设置1个顺序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④批次平行段。设置10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艺术类高职(专科)阶段招生设置一个批次,内设8个平行方式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6个专业志愿和1个“愿否专业调剂”选项。
具体详见:2020年上海市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
河南省:实行平行志愿,优化艺术统考
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2020年河南省艺术类考试和招生办法或将有四个新的变化。
01、美术类
扩大专业省统考成绩使用范围
我省从2020年起,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均使用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02、音乐类
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分值有调整
从2020年起,省统考原音乐类舞蹈主科与体育舞蹈类合并为舞蹈类(分艺术舞蹈、国际标准舞,考生任选其一报考),考试科目为剧目表演和基本功,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80分,总分200分。
省统考音乐类考试科目仍为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适度提高专业主科和视唱分值,各科满分分别为120分、50分、20分、10分,总分200分。
03、书法类
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进行优化
从2020年起,省统考书法类考试科目保留古代碑帖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不再保留古印临刻与印稿设计科目。古代碑帖临摹考试内容原来为楷书或隶书(命题时随机选定),调整为楷书和隶书两种书体均考; 书法创作科目考试内容不变;分值相应调整为古代碑帖临摹150分、书法创作150分,总分不变,仍为300分。
0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教育部文件规定,2020年起,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专业招生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20年,对使用我省美术类和书法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我省将在部分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甘肃省:划定统考线,规范和减少校考
一、划定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线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自2020年起,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结束后,划定各专业统考合格线,与统考成绩同时公布。考生统考合格后才能参加相应专业校考,统考类别与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在对照表中未列出的专业,考生参加校考时无统考合格要求。若院校校考专业名称与附件中所列专业一致,但考试内容与我省统考考试内容完全不一致时,院校可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免除统考合格要求,经审批同意后可对参加该专业校考的考生不作合格要求。 二、规范和减少艺术类专业校考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统考和校考。按教育部规定“省级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高校一般应直接使用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确有必要补充考核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校应面向省级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高校可组织校考”。自2020年起,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统考科类与艺术类本科专业对应表(详见附件)中所列专业,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以下简称“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外,其余院校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
除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外,省外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中的公办院校和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若有充足理由确有必要补充考核时,应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申请在我省设点的院校在我省投放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均不得少于10人(分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
省级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省外本科层次非独立设置艺术院校中的公办院校和经教育部审批同意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院校、独立学院可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申请,经同意后可组织校考。高职(专科)院校不得组织校考。
内蒙古: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由各校自行组织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中,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考试自2020年起,全部由招生高校实施校考,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专业课考试继续实施全区统考。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未包含的艺术类专业均属于其他艺术类。
拟在我区投放其他艺术类计划的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均须自行组织校考,校考专业、计划数、时间和地点等须于2019年12月15日前上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自行选择招生高校参加校考。
四川省:三类专业调整,提高文化控制线
一、美术与设计类本科招生拆分为美术学类、设计学类
从2020年起,我省美术与设计类本科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科门类“13艺术学”的一级学科“1304美术学类”和“1305设计学类”拆分为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行招生,并分别公布招生计划和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专科层次继续按美术与设计类合并招生。
所有报考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的考生,均需参加全省统一的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考试科目继续设置为素描、色彩、速写三科。 二、逐步提高有关艺术类别的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我省艺术类本科各专业类高考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按逐年提高的要求,根据当年考生的专业统考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和各高校在川招生本科各类专业招生计划确定,2022年起严格按教育部(教学厅〔2018〕13号)文件的规定确定。
三、调整录音艺术专业统考的考试办法
录音艺术专业考试内容调整为:①视唱练耳及乐理120分;②器乐演奏(面试)80分;③和声知识(笔试)100分;④歌曲创作(笔试)100分。总分满分为400分
四、改进书法学考试内容设置
进一步规范考试内容设置,取消在“书法创作”科目考试中要求考生书写“四川考生书”落款文字的统一规定,具体要求在当年试题中明确。
上述信息摘选自《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改革意见》
山东省:提高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线
2020年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70%;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85%。
2021年美术类、音乐类、书法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的75%。文学编导类、播音主持类、摄影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提高到普通本科线。
舞蹈类、影视戏剧表演类、服装表演(模特)类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仍然按普通本科线的65%划定。
山东省:录取批次和办法调整
山东省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均实行文化成绩与考生所填报专业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关联不上专业成绩的,一律不予投档。
(一)本科提前批。包括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中央部门属高校及部分省属高校除美术类专业之外的艺术类专业,省属公费师范生、市级政府委托培养师范生专业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实行以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均不实行平行志愿。
根据考生志愿,关联其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本科批。除提前批之外的所有艺术类本科招生。
安排三次志愿填报。统考、联考专业(专业类)实行平行志愿,均实行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的志愿模式,1个“专业(专业类)+学校”为1个志愿,考生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校考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不实行平行志愿。
统考和联考专业遵循考生志愿,关联专业合格成绩,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按招生计划1:1投档,由高校审核录取;校考专业关联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合格成绩全部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其中,艺术类统考及联考专业根据综合分数或专业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综合分数计算办法分别是:
1.美术类专业(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计算。
2.文学编导类(使用统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3.播音主持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计算。
4.书法类(使用联考成绩),综合分数按照专业成绩占40%、文化成绩占60%计算。
5.音乐类、舞蹈类联考专业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
(三)专科批。包括所有艺术类专科招生。
安排两次志愿填报。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专业校考的部分专业(专业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每次志愿填报1个院校志愿,考生须取得招生院校校考合格证。除此之外的其他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按“专业(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填报,考生取得专业合格证须是相关专业类别内相同或相近专业,每次志愿填报的数量不超过60个,可以填满所有志愿,也可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统考专业按大类使用综合分(与本科同类专业折算办法相同)投档,校考专业按大类使用文化成绩投档。
江西省:提高文化线,调整统考大纲
我省2020年起,艺术学理论类(含艺术史论、艺术管理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戏剧与影视学类(不含表演。含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等本学科门类所设专业)以及认可和使用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统考成绩进行录取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其他艺术类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当年江西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
经教育部批准可自主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的高校(当年被取消自划线资格的高校除外),在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江西省考生时,舞蹈表演、表演(戏曲方向)专业依学校申请,经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适当降低文化分数要求,按照江西省划定的相应艺术类本科文化线下20分进行投档。其他所有进行自划线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划定的对应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线。
(一)自2020年起
1.音乐学类专业:
⑴声乐面试钢琴伴奏由以往考场提供钢伴人员现场伴奏,改为考生自带钢琴伴奏音乐现场播放伴奏。伴奏音乐由考生自行录制,且仅为钢琴伴奏(不允许乐队伴奏)。伴奏音乐格式为MP3格式,存储介质为U盘或CD盘。
⑵器乐面试演奏曲目由以往的两首,改为考生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评委根据情况要求考生演奏一至两首。
2.舞蹈学类专业:
⑴统考专业名称由“舞蹈学”更名为“舞蹈学类”。舞蹈学类专业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舞蹈教育、流行舞蹈。
⑵笔试不考“练耳”。笔试科目由《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改为《乐理与音乐常识》(满分100分)。
⑶面试项目“形象身高”更名为“形象气质”。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气质各相关要素综合评分。
⑷考生须着练功服参加面试。不得穿戴任何舞台表演性服饰入场,考生自备扇子、鼓、水袖、剑等表演道具。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项目“形象与气质”更名为“形象气质”。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气质各相关要素综合评分。
(二)自2021年起
1.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报一个艺术类统考专业。即艺术类考生除可选报艺术类特殊专业外,只能在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统考专业中选报一个专业。
2.音乐学类专业:取消《模唱》考试,保留《视唱》考试。《视唱》考试满分为100分。
3.舞蹈学类专业:取消《乐理与音乐常识》笔试科目考试。专业面试科目分值占比100%,专业总分为200分。
(三)自2022年起
音乐学类专业:原有考试科目《音乐主项》、《音乐副项》(声乐或器乐)调整为声乐、器乐(钢琴)、器乐(非钢琴)任选一项考试,不得兼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发布声乐面试的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每位考生考前从规定曲目中选取两首备考,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器乐科目面试,每位考生考前自备两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场随机选择一首作为考试曲目。专业总分为200分:[声乐或器乐(钢琴)或器乐(非钢琴)面试成绩(满分100分)×80%+《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满分100分)×10%+《视唱》成绩(满分100分)×10%]×2。
如有其他调整,将在“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中公布。
河北省:平行志愿扩围,录取批次调整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印发《关于2020年河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招生进一步扩大平行志愿实施范围的通知》,决定2020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实施范围进一步扩大为,使用我省艺术统考成绩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院校(专业)。其中艺术统考含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等科类;校际联考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书法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等科类。
(一)批次和志愿设置
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录取分为本科批、专科批两个批次,志愿填报及录取按批次、分段进行。
1.艺术本科批。包含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A、B、C三段,依次录取。
艺术本科批A段:包括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参照执行院校(专业),原“211”工程院校的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以及上述院校因未做分省计划或录取原则有特殊要求无法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艺术类统考和校际联考本科专业。该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征集方式,未做分省计划的由院校组织。
艺术本科批B段:包括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并执行我省平行志愿统一投档规则的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填报,各艺术科类不能同时兼报。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艺术本科批C段:包括除艺术本科批A段、B段院校(专业)外的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该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2.艺术专科批。包含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分为“平行志愿组”和“顺序志愿组”两种模式投档录取。考生同一个志愿只能选择其中一组填报,不能兼报。
“平行志愿组”: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填报,各艺术科类不能同时兼报。每个志愿可填报10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顺序志愿组”:其他未列入“平行志愿组”的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1所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调剂选项,二志愿实行统一征集方式。
(二)投档规则
1.使用河北省艺术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身体条件符合要求、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相关要求的情况下: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将报考该校考生档案全部提供给有关院校审阅,由有关院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原则和办法进行录取,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高校调档比例,结合高校要求,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个依次检索考生院校志愿进行投档。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投档。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①美术、音乐(含声乐和器乐)、舞蹈、书法学、服装设计与表演类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②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的院校(专业):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2.使用艺术校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将校考合格且经我省备案,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执行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限制)档案全部提供给考生报考高校审阅,由高校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高校负责解释。其中报考我省统考涉及到的校考专业还须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合格(美术类本科专业须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
3.参照我省现行做法,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投档录取一般不区分文、理。确需区分文、理的招生院校,应在招生章程中公布,并向我省来函说明。
天津新增播音统考
7月1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天津市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大纲》,这也是天津首次将播音主持专业纳入统考范围。
考试内容及所占比例:
(一)文学作品朗诵(30%):自备稿件,限时2分钟。
(二)新闻播报(40%):现场抽取题目, 主要考察学生新闻播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三)主持人话题评述(30%):现场抽取题目,限时2分钟。以贴近社会生活的话题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维逻辑、语言组织、口头表达、应变反应等方面基本能力和素质。
在上述三项考试内容基础上综合确定考试成绩。
具体详见:2020年天津市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考试大纲
吉林新增音乐、舞蹈统考
2020年吉林省在原来美术类统考基础上,新增音乐类、舞蹈类统考。
江苏调整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3号)精神,结合教育部最新公布的艺术类新增本科专业目录,经研究,决定从2020年起,新增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纳入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
其中,报考流行音乐、音乐治疗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报考摄影、书法学、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美术与设计类(以下简称“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调整后,音乐类、美术类以及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如下: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流行音乐、音乐治疗。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设各专业(含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书法学、中国画、实验艺术、跨媒体艺术、文物保护与修复、漫画、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陶瓷艺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等)。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广播电视编导。
其中,摄影和书法学专业,如高校组织校考,考生可直接参加校考;如高校要求考生除参加校考外,还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须按照高校的要求执行;如高校仅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则考生必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以上仅列出艺术类本科专业,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参照执行。
福建摄影并入美术类
从2020年福建省艺术类专业招生省级统考(拟于2019年年底举行)开始,将摄影类归并入美术类。调整后,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分为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含影视表演、服装表演专业方向)、书法类等7个类别。
重庆调整音乐类考试科目
7月24日,重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了《重庆市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每年重庆的艺术类统考大纲发布时间较早,更有利于考生早作准备。
重庆统考的变化主要在音乐类专业方面:从2020年起,重庆音乐类统考取消视奏科目,但音乐表演专业钢琴、器乐方向考生须参加视唱科目考试。
具体详见:2020年重庆音乐统考考试大纲